各县市区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为切实加强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的能力,创造一个安全、卫生、和谐的养老服务环境,让供养服务机构的每一位特困人员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特制定《邵阳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邵阳市民政局
2018年9月13日
邵阳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降低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切实加强对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制度的通知》(湘民函〔2017〕70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防患于未然;切实保障服务机构特困人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遇到安全突发事件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果断处理,积极处置的原则;积极主动和及时、合理处置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特困人员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服务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服务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防范措施
(一)排查危险源,建立安全突发事件事故资料数据库
要针对易发生安全突发事件事故的服务机构逐一进行排查,排除安全隐患,根据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地质状况,院内供电线路布设、生活设施等情况,重点建立有关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
(二)掌握老人动态,加强疏导和教育
各县市区、各乡镇特别是各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平时要对老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加强安全常识教育,使他们掌握防范应对安全突发事故的基本常识和提高安全突发事故的防范意识。
(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注重防范于未然
1、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
2、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格把好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不购买变质和不卫生食品,以防食物中毒,做到卫生、安全、可靠。
4、冬季要加强供养人员的取暖安全,检查取暖设备是否正常,有无违规使用取暖设备。
5、保持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6、指定工作人员定时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尤其在夜间,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
7、坚持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管理人员带班和工作人员轮班制度,遇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8、勤洗勤晒衣被,防止病毒侵身。
9、禁止乱拉乱接电源、堆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在床上吸烟等。
10、加强厨房的管理,做到人走火灭,禁止在不安全地方生火取暖,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1、如老人发生争吵,应及时规劝教育,防止发生打架斗殴。
12、遇雷雹、暴雨等恶劣天气,不要让老人外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3、加强对菜刀、镰刀、锄头等利器工具以及农药、消毒液等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伤害及中毒事故。
14、建立和完善请销假制度,管理人员每天要清点人数,防止老人走失现象发生;加强来访人员登记工作,防止外来暴力侵害和偷盗事故的发生。
15、建立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台账,安全检查台账需明确记载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或计划整改方式、整改或计划整改完成时间。
五、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供养服务机构应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2)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及县民政局报告;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在火灾事故中要做到“四懂、三会”:
四懂:(1)懂得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
(2)懂得服务机构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懂得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懂得疏散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三会:(1)会报警(报警按钮119);
(2)会使用灭火器材;
(3)会组织人员逃生。
3、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使用方法:
(1)拔销子;
(2)握管子;
(3)压把子;
(4)左右喷。
(二)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食物中毒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最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2.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及食药监局、卫生防疫、民政部门报告;
3.做好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食药监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服务机构以外的食物所致,也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传染或致毒食物的特困人员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直接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事故原因并记录。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服务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服务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服务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由乡镇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服务机构应积极协助有关单位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老人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以最快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第一时间做好救护和保护,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特困供养人员家属;
4、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有服务机构自身原因,应及时进行改进,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其它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
5.妥善处理事故。
六、主要处置措施
(一)服务机构内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二)服务机构向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并做好稳定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视情况采取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掌握情况、把控舆情等处置措施;县民政局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民政局报告;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和相关部门;
(四)召开特困供养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特困供养人员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对照目前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事故处置小组
市民政局成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工作。应急处置小组由市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社会救助管理科全体人员为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各县市区民政局、各乡镇和服务机构均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