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准洞口县撤销2乡镇分设3街道
2015年7月30日,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洞口县洞口镇、花古乡的建制;以原洞口镇、花古乡的行政区域分设文昌、雪峰、花古3个街道。
该县新设的文昌街道区域面积为22平方千米,人口13.7万人,辖12个社区和6个建制村;办事处驻和平社区洞绥路18号(原洞口镇政府所在地)。雪峰街道区域面积为78.4平方千米,人口7.38万人,辖11个社区和12个建制村;办事处驻茅铺社区雪峰路26号。花古街道以原花古乡的行政区域为花古街道的管辖区域,面积46.5平方千米,人口6.3万人,辖8个社区和8个建制村;办事处驻平南路1号(原花古乡政府所在地)。至此,洞口县辖3个街道、11个镇、6个乡、3个民族乡,58个社区、536个建制村。
本次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有乡级政区222个,其中27个街道、106个镇、68个乡、21个民族乡。共有基层组织5909个,其中437个社区、5472个建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