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换发启用新版《伤残人民警察证》
根据民政部关于《换发<伤残人民警察证>的通知》精神和省民政厅统一部署,我市已完成450余名伤残人民警察的《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从2015年6月起正式启用。按照规定,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可有效使用,从2016年1月1日起,旧证作废。
新版《伤残人民警察证》采用蓝色作封面,内置专门防伪认证芯片,将伤残人民警察“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录入其中。新证的安全和防伪性能更强,可以有效维护伤残警察的荣誉和切身利益。
如有特殊情况或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更换《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于2015年12月31日前本人持旧证到当地民政和公安部门申请更换《伤残人民警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