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出台 《邵阳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 文件名称: | 邵阳市出台 《邵阳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 ||
| 索引号: | 4305000006/2017-00113 | ||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民政局 |
| 发文日期: | 2017-11-2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生效日期 : | 2017-06-01 | 有效期: | 长期 |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15号)自2017年5月8日发布执行,2014年10月30日下发的《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27号)同时废止。
近几年来,部、省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已从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扩大到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试行文件适用期限只有二年。据此,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邵阳市人民政府对《邵阳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进行完善修订,出台了《邵阳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邵阳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与原试行办法相比,取消了低收入家庭及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统称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修订了家庭成员的概念,完善了核对程序,增加了档案管理等内容。《邵阳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更能适应新形势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