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我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严格执行上下限标准。缴存比例方面,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单位和职工合计缴存不低于10%;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单位和职工合计缴存不高于24%。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必须保持一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市属单位职工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央、部省属驻邵单位可参照长沙市最高月缴存额标准进行缴存,从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公积金缴存基数方面,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邵阳市202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我市非央、部省属驻邵单位2026年度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2333元,最高月缴存额为2680元,单位配套补贴最高每月为2680元,职工月缴存总额(包括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不得超过5360元。最低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均为90元,职工月缴存总额不得低于180元。
此外,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本次调整也明确了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办理办法。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时对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开展自查。若存在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情况,须及时完成调整。
(文/陈贻贵 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