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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伤残保健金标准的通知

2022/12/09 4.8k 阅读 420 点赞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伤残保健金标准的通知
文件名称: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伤残保健金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09/2023-09514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11-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8-01 有效期:

湘人社规〔2022〕3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单位:

经研究,决定按如下办法调整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即2005年12月29日前由原人事部门认定的工伤人员伤残保健金标准:特等每年25660元、一等每年20080元、二等甲级每年10040元、二等乙级每年7810元、三等甲级每年6700元、三等乙级每年5580元,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原已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的不享受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伤残保健金


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              

202211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