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2016年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政府网站安全、平稳、高效运行,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实效性、互动性,增强政府网站公共服务功能,促进政府与公众网上互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9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实现“互联网+政务”的重要平台,是政府变革传播方式、转变职责职能、创新管理服务、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政府信息公开、回应公众互动、引导社会舆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建好管好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握好方向,通过科学完善的管理,强化信息内容、技术和安全保障力度,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要严格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的“四不”现象,彻底消除“僵尸”、“睡眠”和“开天窗”等问题,力争我市政府网站不被媒体及公众“找错”、不被国省通报,确保实现市、县两级433个政府网站年内100%达标的目标。
二、确定职责,理顺机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运行的全面工作,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电政办)具体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运维管理,全市政府网站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政办(信息化办或信息中心,以下统称电政办)须参照市级工作机制开展工作。市直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垂直管理的省管单位必须自觉接受市政府办及市电政办的监管和业务指导。
三、健全队伍,提升能力
县市区电政办必须保证3人以上的工作队伍,有条件的还可采取服务外包等方式,扩大运维队伍的规模。市直部门至少要安排1个以上专职网站信息工作人员,有条件的部门还可以成立专职工作机构。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完善机构设置,吸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知网、懂网、有事业心、责任感的人员充实到网站工作队伍中来;要加强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加大政治理论、文件政策、信息审编、技术运维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政府网站工作队伍。
四、全面普查,加强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5〕43号)要求,近期内要对本辖区、本部门的政府网站进行一次地毯式清查摸底,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细则,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同时要针对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加强以下六项建设:
(一)网站集约化建设。为加快形成我市“资源集约、信息集聚、栏目整合、业务集成、管理集中”的政府网站集群,市政府办将按照国办发〔2014〕57号和湘政办发〔2015〕25号文件要求,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分步有序推进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已建成的市直部门网站要在2016年底前,统一上移到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平台。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利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已建成的县级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务必要在2016年底前,整合到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管理。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审核把关,原则上不再安排部门网站建设项目和资金。
(二)网站访问提速建设。为全网段提高政府网站的访问速度,提升访问者体验,开展网站访问提速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直部门网站将租用互联网专用带宽,主线路为1G,其他两条辅线路为500M。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要租用互联网专用带宽,主线路为500M,其他两条辅线路为200M。专用宽带租赁由市电政办统一组织招标,租赁费用由市、县各自承担。政府网站专用带宽不得用于部门上网共享。
(三)全市监测预警防护平台统一建设。为切实保障网站安全、全面监测网站信息更新,我市将统一建设“政府网站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和“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安全监测防护服务系统”两大系统,动态监测市、县两级所有政府网站的日常内容更新、及时防范并处置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安全风险。两大系统的建设由市电政办统一组织招标,建设费用市、县两级财政分摊。
(四)政府网站专用软硬件建设。为保障网络安全和网站正常运行,各级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陈旧、不能满足需求的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政府网站管理系统等,安排资金,尽快改造或升级。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直部门网站,每年至少要做一次完善功能、优化栏目和美化版面的改版升级。
(五)网站新媒体建设。为加强政府网站在舆论引导中的影响力,鼓励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新媒体,包括开通手机网站、平板电脑网站、苹果端APP、安卓端APP、电视门户、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并加以整合。
(六)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为杜绝“四不”现象发生,各级各部门要重点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一要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
二要同步开展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在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或规范性文件时,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同步做好政策解读,特别要加大对深化改革、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重要方面政策的解读力度。
三要积极回应社会热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灾害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及其他新媒体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四要加强互动交流。县市区各市直部门要建立领导信箱、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在线访谈等互动栏目,健全相应的互动变流机制,同时要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的回复处理和“在线访谈”的内容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安排专门人员及时回复、处理网民意见建议,无法办理的予以解释说明,不得推诿搪塞。
五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整合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类公共服务信息,包括水、电、燃气、住房公积金、医疗教育等公共事业单位以及医保、社保、环保、气象、交通、交警、质监、房产、公安、旅游、财政等部门,都要积极拿出各自的民生服务资源,通过政府网站及其微博微信、手机终端APP等渠道及时推送、发布惠民便民的数据和信息,无偿提供查询和办理服务。
五、强化管理,完善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管理各项机制。一要健全和完善监测机制,要对本地区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实行人工读网和软件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四不”问题并予以解决;二是要健全和完善通报机制,对发现问题的政府网站要及时、坚决地予以通报;三要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公开举办的重要会议、新闻发布、经贸活动、旅游推广、听证会等活动,应通知政府网站参与做好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四是要健全和完善“第三方”纠错机制,要在各自政府网站开设“有奖找错纠错”栏目,鼓励媒体和网民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找错纠错,并将情况推送至各相关责任单位;五要健全和完善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要制定和完善信息内容更新清单,明确日常更新、定期更新和随时更新的类别、时限和主体,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防止泄密失密;六要健全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对政府网站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舆情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处置;七是要健全和完善约谈追责机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网站,将对网站管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并严肃追责;八要健全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对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足够的经费并列入预算。市直部门建站、设备购置、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市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等经费由市财政负责;市直部门网站运行维护费用由各部门负责;各县市区平台升级改版、设备购置、运行维护、内容保障等费用由各县市区财政负责。
六、实施激励,细化考核
对网站信息采集实行稿酬制度,经费来源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要制订网站建设考核办法,实行严格考核。对工作合格的网站信息工作人员,每月发放不少于200元的基本稿费报酬,费用由市、县分级负责;对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评选出来的“优秀政府网站”,其责任部门在全市年终“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其相应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全市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对全年评估较好且社会评价较优的政府网站,年底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优秀政府门户网站”、“全市优秀部门网站”称号,其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优秀个人”称号,在全市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市、县两级要将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各级各部门要根据《2016年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及各项考核指标(见附件),细化并制定适应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的考核指标。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附:
2016年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对象
12个县市区及市直相关单位。
二、评估内容
对各政府网站的网站管理、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服务和日常监测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估。
三、绩效评估办法
政府网站绩效评估采取自查自评、日常监测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被考核单位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电政办报送加盖公章的自查自评报告。市电政办对照相关考核指标,依据掌握的工作情况和日常监测数据,结合各单位自查自评报告,开展相关指标的初步评估计分工作。汇总后的初步评分结果,经市政府办审核后加盖公章报市绩效办。
四、具体考核指标
1.邵阳市2016年县市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具体见表一)
2.邵阳市2016年市直部门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具体见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