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除主次街道沿街门店LED灯箱招牌、门面玻璃贴纸行动方案》的通知
大祥、双清、北塔区城管执法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清除主次街道沿街门店LED灯箱招牌、门面玻璃贴纸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11月27日
清除主次街道沿街门店LED灯箱招牌、
门面玻璃贴纸行动方案
我市沿街店面LED灯箱广告牌、门面各类张贴、涂写、刻画现象众多,一些店家为了商业利益在店门上、玻璃幕墙、橱窗内外侧、立柱随意书写、张贴宣传广告单,五花八门,极大地影响了市容市貌。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迎接国家创卫暗检,根据市创卫指挥部的要求,决定开展沿街门店LED灯箱招牌、门面玻璃贴纸清除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世纪大道邵阳东收费站至邵阳大道、邵阳大道从东互通至桂花桥头段、宝庆路从财神路至资江二桥段、邵水东路从沿江桥至佘湖桥段、邵水西路从沿江桥至佘湖桥段、红旗路东风路从西湖路至人民广场段、西湖路从邵阳南互通出口至西湖桥段、敏州路从戴家路至宝庆西路段、双拥路从宝庆中路至邵阳大道段、蔡锷路从西湖桥至新邵华天大酒店段、魏源路从资江一桥至汽车北站段、资江南路和魏源广场周边。
二、整治内容
主次街道街沿街门店招牌下不得有LED灯箱广告牌、小店招,沿街店面玻璃幕墙、橱窗、门店大门、立柱、台阶(含地面)、大门两侧墙面等不得张贴和悬挂广告,不得书写及设置带有经营服务内容的广告性文字、图案、标语。
1、对乱设置的店招、门头上方设置广告牌及店招下的LED灯箱广告牌进行拆除。
2、根据整治标准,对沿街门店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规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11月20日—11月25日)。三区城管执法局制订和发放告知书,做好沿街门店业主宣传解释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26日—12月10日)。相关部门、科室,各司其职,集中力量开展大规模的整治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局领导及相关科室组织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列入对三区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集中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根据各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工作力量、行动经费、执法保障“三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二)以区为主,配合联动。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三区要成立专门班子和队伍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督导和组织调配力量增援三区在集中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广泛宣传,文明执法。三区要组织人员上街宣传,增强广大市民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在整治过程中,既要做到文明执法,更要做到严格执法,
形成高压态势,对明显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损害城市形象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妨碍整治甚至暴力抗法行为的,要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