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8号建议的答复
邵阳市卫健委:
陈瑞吉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隆回县魏源医院增设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机构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根据《关于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工作的通知》(湘公发[2014]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强制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是卫健部门,公安机关是负责强制医疗业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将隆回县魏源医院增设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已经根据市卫健部门的意见签具了同意的意见,下一步隆回县魏源医院再按要求报经市政府同意即可。
邵阳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2日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谭鹏1336739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