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2013/07/08 2.6k 阅读 55 点赞
关于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 发布时间: 2013-07-0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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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公发〔2013〕39号

    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是经市委 、市政府研究决定 ,依法开展的专项行动 ,为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 ,维护我市社会秩序的稳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期间,严禁有下列行为:
    (一)严禁利用互联网、QQ 、微博 、微信 、短信等方式 ,煽动 、策划 、参与非法集会 、游行 、示威;
    (二)严禁散布谣言、制造恐怖信息;
    (三)严禁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重要警卫目标、广播电台、通讯枢纽、以及其他要害部位或单位;
    (四)严禁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五)严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体性行为。
    有上述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关规定处以行政拘留。
    二、对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及冲击国家机关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刑事拘留,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暴力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刑事拘留,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不听劝阻,在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期间,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重处罚和严厉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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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