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77号)文件,按照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邵人社函〔2021〕3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成人中专学校)现有在职在岗人员;直接为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的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现有在职在岗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截至2021年9月30日)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申报推荐。
二、评审导向
(一)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尊重教师职业特点,引导教师自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兼备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实践能力的要求,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实施分类评价指导,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不断提高教师教书育人及服务社会的水平与能力。
(二)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坚持把师德作为教师评价的首要内容,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强化教师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严把思想政治关。以德能兼修为导向,强化“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评审,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体现教学的中心地位。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重视对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以及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直接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的推荐,激励教师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
向参与抗击新冠肺炎教师和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教育教学业绩赋予一定评价权重。教师在疫情防控期间,承担在线教育教学、在线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计入教学工作量,可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教学业绩。
(三)坚持科学评价,公平公正。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形式,创新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对申报参评人员的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任职资历、教科研水平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建议,科学制定评审办法,认真组织好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严格标准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质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监督有力,实现阳光评审,确保职称评审客观公正。
三、推荐评审程序
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标准按《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推荐申报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市职改办核准的评审职数开展职称申报。市直各教育单位的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学校(单位)按规定报送,县市区的申报材料交县市区职改办审核汇总并按规定报送。
各县市区、市直各教育单位要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执行个人申报、考核推荐、材料审查的推荐程序。
(二)组织评审
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区分不同学科特点,实行分类评价。采用学科组评议和评审委员会二级评审的方式进行。通过同行专家评议的形式,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对申报参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四、材料报送
各县市区、市直各教育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规定缴纳评审费用。
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0月11日-14日。
材料报送地点:邵阳市教师发展中心二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职称评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内容和要求,深刻认识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好职称制度改革在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提高教师能力水平方面的政策杠杆作用。坚持正确工作导向,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推荐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校园宣传阵地,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将职称评审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传达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鼓励广大教师更加积极地投身于教育事业,充分尊重广大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严防炒作。要认真做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好推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加大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做好职称评审工作。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举报信息应逐项予以调查核实,及时报告和反馈调查核实情况,如举报内容调查属实,要对涉及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出现重大舞弊或失职事件的单位,要责成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出深刻检讨,并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进一步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健全追溯追责复核机制。申报参评人员的《评审表》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留存评委会组建单位。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对申报参评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参评人员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表》。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
(四)评审完成时间。2021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投票工作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以前(含)。
邵阳市教育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姚朝霞,谢晓明,电话:0739-5603948。材料报送电子邮箱:3008647@qq.com。
附件: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
邵阳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邵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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