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启用新版《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人民警察病故证明书》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人民警察病故证明书>的通知》精神和省民政厅统一部署,为加强对人民警察牺牲、病故证明书的规范管理,根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101号)规定,民政部设计并印制了新版《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人民警察病故证明书》(以下简称新版《证明书》)。
一、新版《证明书》由因公牺牲、病故人民警察所在县级以上单位填写、盖章并发给其遗属。
二、新版《证明书》发放的时间范围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101号)施行后确认为因公牺牲或病故的人民警察,对于《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施行前确认为因公牺牲、病故的人民警察,仍由其所在县级以上单位发放旧版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