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调整市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湖南省关于持续改善空气质量、防范安全风险的工作要求,依据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从严制定禁限放政策、扩大禁限放范围、细化管控措施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引导全市人民度过安全、健康、文明、祥和的元旦、春节,特启动本次市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调整工作。
二、制定过程
市人民政府部署由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关于调整市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25年11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形成《通告》初稿,并于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2025年12月12日,发文征求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等8个单位意见,各单位均书面反馈无意见。此后,《通告》按规定完成了专家论证、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与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通告》于2026年1月2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1月27日印发并正式施行。
三、核心内容解读
《通告》共四条,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行分区分类管控
划分“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实施差异化管理。禁止燃放区全年全时段严禁燃放;限制燃放区实行重点时段禁止、其他时段限放,每年元旦、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禁止燃放,其余时段允许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燃放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
(二)划定清晰区域范围
明确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的具体地理闭合范围,实现边界清晰、管理有据。相关区域示意图作为通告附件同步公布。
(三)建立特殊情形响应机制
当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及以上响应,或市人民政府因其他需要决定时,全市禁限放区域实行全时段全域禁放。重大庆典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的,须经公安机关许可并在指定地点按规程实施。
(四)强化社会共治与政策衔接
鼓励市民通过110举报违规行为,形成群防群治氛围。原《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邵市政发〔2024〕7号)同时废止。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此次调整旨在统筹环境保护、安全管控与传统习俗,通过科学划定区域、精细时段管理、强化应急响应,推动形成绿色、文明、安全的节庆新风尚,助力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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