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2026年6月12日至6月29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邵阳市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2026年10月9日,督察组向邵阳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郑小胡主持,督察组组长刘群宣读督察报告,市委书记程蓓作表态发言。马超副组长、督察组相关人员,邵阳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市直及驻邵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市、区)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列席。

督察认为,邵阳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先后出台《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以刚性法治手段补齐治理短板。着力培育典型示范,新宁县成功获评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绥宁县、新宁县、新邵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邵东市桐江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作为全省首个EOD试点落地实施。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52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加强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管控,“一住两公”用地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大祥区、双清区全域建成“美丽乡村”。推动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12个,完成销号187个,销号率88.2%,邵东市东南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入选湖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邵阳市高度重视此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8月13日,督察组交办的253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219件,阶段性办结34件,其中责令整改36家,立案处罚23家,罚款41.935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刑事)拘留1人,约谈1人,问责1人。
督察指出,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进展,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及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
一是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待加强,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有差距
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政治站位不够高,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系统,未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动真碰硬不够,对督察整改工作认识存在偏差。2023年邵阳市印发《市直和部省属驻邵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之后,仅隆回县、邵东市完成本级责任规定修订。
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有差距。邵阳市产业偏重、能源偏煤、货运依赖公路运输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绿色转型自觉不足。全市规上重工业企业占比达到61%,建材、冶炼、化工企业存量大,降碳减污协同推进面临诸多堵点。2025年全市规上工业原煤消费占规上工业总能耗62.7%,电力消费占比24.3%,天然气消费仅占5.1%;“气化邵阳”建设推进滞后,城区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仅为建成区65%,工业园区供气专线尚有17公里缺口。
“三个清单”落实不够有力。责任清单压而不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流于形式,建筑工地扬尘问题屡禁不止;整改清单推进力度不足,邵东市铸造行业“小散乱污”突出问题整改超期,原定2025年12月底完成入园企业搬迁任务,仙槎桥镇园区未完成建设,火厂坪镇园区尚未动工建设,入园类企业中部分企业仍在原址生产;工作清单任务推进滞后,秸秆综合利用不到位。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创B”、水泥熟料超低排放改造、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淘汰改造等4项任务推进进度均为零。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实不力,部分行业整治问题突出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2025年,邵阳市细颗粒物(PM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优良天数比例三项大气约束性指标均未达到省定考核目标。2026年1—5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37.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87.4%,全省排名均列倒数第3。部分涉气领域问题多发。烧结砖瓦行业整治不严不实。全市烧结砖瓦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一位,81家烧结砖瓦企业,4家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75家未办理能评手续,44家未取得合法用地许可。和鑫环保砖公司、金家建材存在原料露天堆放、在线监测设备断电关机情况;德琪建材脱硫系统运行不正常;洞口县金乔建材、邵阳县鑫盛建材、北塔区永庆建材等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等。扬尘污染治理不力。世纪大道附近三处工地均存在施工区域未按要求建设围挡,渣土、裸土未采取覆盖抑尘措施,渣土运输未密闭,沿路遗撒渣土严重等问题。邵阳县邵永高铁、湖南中焱打火机、双清区宝庆肉联等项目工地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秸秆综合利用不到位。现有145处收储网点无法匹配300余万吨可收集秸秆资源量,邵阳县祥和种养专业合作社秸秆收储台账混乱,湖南硕隆农业科技无收储台账;秸秆综合利用统计数据不够准确,“五料化”利用量数据差异大。2025年9—12月,全市累计秸秆焚烧迹地面积达10.44万亩。烟花鞭炮禁燃管控不严。2026年除夕至大年初二,双清区累计污染时长22小时,列全省37个区中第1位。邵东市、洞口县累计污染时长均为21小时,列全省86个县市中并列第1位。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3164个,门店数量居全省首位,但点位削减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餐饮油烟污染形势严峻。邵阳市在“码上洗”平台注册商户(含食堂)仅93家,其中未清洗(或未上传清洗记录)商户84家。北塔区爱上红辣椒餐馆等违规将油烟排入雨污管网;北塔区江北夜市多福烧烤、苏记回民烧烤将油烟导向人行通道及居住区。
水环境治理工作短板突出。2025年,全市14个国考断面水质综合指数同比恶化5.81%,13个国考断面总磷浓度相较2020年上升4.16%,与“下降8%”的年度考核目标差距较大。截至2026年6月,资江干流武冈小水村、红光水坝断面总磷浓度同比升高105.71%、116.67%。武冈市、邵东市省控断面城市水质综合指数同比分别恶化38.54%、9.6%。资江流域邵阳段锑污染整治成效有差距,邵东市原国营锰矿采矿区周边水塘锰指标异常。红旗河水质为劣Ⅴ类水体,2026年新增为地表水省控断面,水环境整治需加快推进。2025年设市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日生化需氧量年均仅86.19毫克/升,低于100毫克/升的国考基准值。
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滞后。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溯源整治工作不到位,武冈市、邵东市、隆回县、邵阳县、洞口县共存在27个疑似污染源问题应纳未纳,溯源报告质量不高。北塔区溯源工作进展缓慢。新宁县崀山镇里溪村农村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村项目已竣工验收,资金未拨付;北塔区陈家桥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乡(镇)项目未开工。绥宁县蓼水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执行率为5.53%,邵阳县天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8.1%。
固废监管存在突出短板。所有县(市、区)均未按规定编制和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应在2025年前建设5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目前只建成3家。2025年至今,全市48起建筑垃圾违法倾倒行政处罚案件中,均只对运输个人进行处罚,未溯源至产生单位,源头监管缺失。住建和城管部门并联审批未有效落实,2026年以来,邵阳市住建局核发37个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仅12个由城管部门核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城管部门在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提下,对25个施工项目进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豁免。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与整治工作不力,污染问题频发。全市规模以上生猪养殖企业名单存在1726家和1633家两套数据。双清区煜鸿牧业、和平牧业粪污利用台账不完善,未按照粪污利用协议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大量污水违规送入周边玉米地超量消纳。邵阳县塘渡口镇夏家养猪场周边存在大量被丢弃的防疫药品,场区污水流淌至周边道路。大祥区邵阳盘盛农业公司氧化塘底部穿孔导致废水外泄至稻田,堆粪渗滤水污染周边农田,粪污废水堆存在无防渗的空地上。武冈市飞石金跃养殖场未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直排。
生态破坏问题严重。非法采矿问题突出。北塔区茶元砖厂、邵东德琪建材大面积开挖周边山体;城瑞矿业采矿许可到期仍然非法采砂,案件查办推进迟缓;新宁县沽鸿祥公司存在越界开采和违规占用林地;大祥区六一农业科技毁坏林地;洞口磊鑫石材非法占地16625平方米;邵阳县湖南淼耕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山体大面积开挖。生态修复不到位,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高。新宁县鑫磊采石场生态破坏与水土流失问题严重;永兴矿业洞口鲢鱼山矿区、新邵县巨口鸿程采石场、武冈市银腾公司等企业管理不规范,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不力。环保资金效能不足。2025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执行率16.79%,排名全省末位;截至2026年5月底,中央资金执行率仅1.68%。2023—2025年,市本级财政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占总预算比重持续走低,依次为为0.82%、0.76%、0.53%,环保投入保障力度逐年弱化。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风险隐患仍未彻底消除
部分任务整改进展缓慢。“历史遗留废渣治理迟缓”“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均需在2026年底完成整改销号。督察发现,资江流域邵阳段锑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西洋江洪桥监测断面锑浓度未达到控制目标。新龙矿业羊皮河渗滤液处理厂常年外排高锑废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绥宁县东锐锰业锰渣污染问题”需在2026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号。该公司锰渣污染治理工程处于实施阶段,8月底难以按期销号。
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不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邵阳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进水量不足、进水浓度偏低等问题”,邵阳市明确2024年12月底前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于60毫克/升。督察发现,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仍然不正常,10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于40%的仍有10座,占比9.2%。
部分问题整改成效不佳。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城步资水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原城步水东新型环保页岩砖厂)借奶羊养殖场土地平整名义实施盗采”。督察发现,该公司煤矸石及页岩等物料裸露堆放,原矿渣未作防渗,生态修复整改不彻底,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水未集中处理,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指出“邵东市原国营锰矿区,以及民范村、寻柳村锰矿区历史遗留废渣问题”。督察发现,邵东市原国营锰矿采矿区土壤污染源头治理管控项目废水处理站出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属地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管控;寻柳村、民范村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
四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落实不到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部分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热下冷”,压力传导有偏差,邵东市、大祥区、双清区在市级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河湖长制考核中排名靠后。邵阳经开区、邵阳县等对工地扬尘管控工作不力;北塔区对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不力;绥宁、新邵对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重视不够。
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有偏差。农业农村部门对畜禽养殖、秸秆综合利用指导缺位、研究不足;自然资源部门对非法采矿、生态修复打击不足、监管缺位;工信部门对砖瓦行业产能规划不足;住建部门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地扬尘推进不力、监管不到位;城管部门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监管缺位;水利部门河道非法采砂监管不严;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职能有待加强。
监管监测能力存在不足。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城管等部门执法力量不足,乡镇存在缺力量、缺保障等突出短板。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队伍综合能力不强,部分县级监测站仍不具备执法及应急监测能力。
督察要求,邵阳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守护好三湘大地青山绿水、蓝天净土”政治责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实践路径。紧盯中央、省级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严格整改标准,强力推进整改。
督察强调,邵阳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按规定程序移交邵阳市委、市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