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湖南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涉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6/01/04 8.4k 阅读 147 点赞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发〔2025〕3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的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牵头验收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湖南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以高耗能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问题,目前已对照《整改方案》的目标、措施逐项落实。经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组成的验收小组现场验收,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属实,达到销号条件,市直相关责任部门同意销号。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9-2113659(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

  联系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主楼7楼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湖南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涉邵问题整改情况公示表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

  附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湖南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涉邵问题整改情况公示表

  验收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反馈问题 湖南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以高耗能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
整改目标 逐步调整能源结构,加快高耗能产业结构调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并持续改善。
整改措施 1.加强能源结构调整。加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和推广;推进“气化邵阳”工程建设。加快风电、光伏新能源建设,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

2.逐步降低高能耗产业比重。坚决落实《关于加强“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的通知》,对拟新上“两高”项目严格“两高”论证及节能审查;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监测分析;组织开展新项目节能研判,实施节能审查工作提示;加强能源审计和节能监察,严禁未批先建,严禁超批复限额用能;利用能耗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3.加大绿色化发展力度。深入推行工业领域自愿性清洁生产,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整改完成情况 1.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十四五”期间,国网邵阳供电公司投入87.24亿元用于提升全市能源保供和新能源消纳,邵阳东500千伏、隆回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已开工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更加稳固。“气化邵阳”二期工程稳步推进,邵阳县-隆回-洞口、邵阳县-永州、邵东-双峰等长输管网于2025年5月建成投产;成功争取遵义—吉安天然气管道过境邵阳。新能源项目加速推进,已建成并网风电项目28个、总装机153万千瓦,位居全省第四;建成集中式光伏项目2个、总装机11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89.23万千瓦,位居全省第二。建成洞口华能江口风电场、三一皇帝岭一期风电场、皇帝岭二期风电场、同乐坪风电场、新邵太芝庙5个风电场,总装机30万千瓦;武冈大甸镇尖山村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城步落水村资水村集中式光伏电站,总装机11万千瓦。新邵、邵东、洞口、武冈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投产,总装机5.9万千瓦;城步、隆回、绥宁、北塔储能电站项目已建成投产,总装机31万千瓦。2025年继续建设新宁锅厂岭、绥宁牛头岭、绥宁凤溪山、新邵岱山等4个风电项目以及大祥区罗市镇集中式光伏项目和邵东正阳集中式光伏项目。减煤降碳提气扩新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我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2023年占比24.88%,排名全省第四,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
2.节能审查和能源审计工作有力推进。组织开展新项目节能研判,做好节能审查工作提示,完成广化新材料、邵虹玻璃、宝东制药、邵阳新能源装备及新材料制造等项目的节能审查。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节能工作自查整改,全面排查重点用能单位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建设和运营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及落实节能审查和验收制度、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我市12个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现场核查,并对编制的能源审计报告开展评审,强化节能约束性指标管理。推进能耗“双控”工作。对照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分解细化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指标,压实了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责任。2021-2023年,我市万元GDP能耗持续下降,分别下降4.3%、3.7%、5.5%,远超目标要求,超前完成“十四五”中期目标。2025年第一、二季度,我市万元GDP能耗分别下降1.9%、1.4%,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下降0.9%)。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展“碳排放双控”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路径研究。通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监管等举措,节能降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3.节能监察工作全面加强。通过多部门协同、分领域推进的方式加强节能监察工作,覆盖公共机构、工业企业等重点领域,推动节能法律法规落实和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制定年度节能监察计划,明确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监察对象,结合国家“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设要求,逐步扩大监察覆盖范围,形成“检查—整改—回头看”的闭环管理,高耗能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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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