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22〕46号),我市已组织完成邵水邵东市段和赧水(资水)隆回县、邵阳县、武冈市段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方案编制工作。该方案经技术审查、社会公示后,经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依法予以公告。
一、管理范围
有堤防河段:管理范围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堤防本身和护堤地,护堤地宽度按现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无堤防河段: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线以内的水域、沙洲、滩地及行洪区。
具体划定成果详见附件。
二、权属说明
本公告内容仅为行业管理范畴,不改变土地原有权属性质,亦不作为土地权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管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规定,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危及行洪安全、工程安全的活动,违者将依法从严查处。
需查阅具体河道管理范围详细资料的,请前往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查询。
特此公告。
邵阳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