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要求,按照国家、我省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部署和《邵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制定本规划。
一、序言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对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
从现在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升,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职业空间有待拓展,经费投入有待增加,社会认知度有待提高等。未来十年,是我市各方面全面建设的高速发展阶段,也是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抢抓机遇,统筹规划,锐意进取,努力开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建设,实现“后发赶超,富民强市”的目标,着力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增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功能,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的积极作用。
三、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坚持“党管人才”,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各级部门要切实履行依法规范、政策引导、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坚持社会参与,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中直接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以城乡基层基础为重点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着力推进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平台建设;通过本地培养和人才引进相结合,以培养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为引领,优先培养为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家庭与个人服务的社会工作人才。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统筹发展,推动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各层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由重点领域向一般领域推进、社会工作受益人群对象由特殊人群向普通大众拓展。
——坚持本土特色、立足基层的原则。学习借鉴国内外社会工作优秀成果,着力建设反映时代精神、适应社会需要、体现邵阳特色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要立足基层基础,加强社会管理服务领域专业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总体水平。
四、工作目标
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按照《湖南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部署,建立健全以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提升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构建一支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满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努力形成各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格局。
到2015年,全市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1900人左右,到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要达到4000人。接受系统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和取得各类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占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50%。
五、工作举措
(一)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养工程
1.大力加强社会工作知识普及。(1)组织开展“社会工作知识大课堂”,将社会工作知识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课程中,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多类别分层次的社会工作专题培训,提高对社会工作价值观和专业服务的认同感。(2)组织开展“菜单式”培训,实施“三年一轮训”计划,邀请专家学者对全体在岗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开展大规模、系统化的专业知识轮训,切实提高乡镇、城乡社区和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
2.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1)实施“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计划”,鼓励、支持、推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专业的各类学历教育、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嘉兴市社会工作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培训考试,通过培训考试取得专业资格证书,提升专业水平,增强专业素质。(2)完善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人员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社会工作员累计不少于54小时,助理社会工作师累计不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累计不少于90小时。
3.大力引进专业社会工作人才。(1)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引进计划”,将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纳入我市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有计划地引进一批具有专业背景的社会工作人才,充实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推动本土社工理论和实务发展。建立社会工作人才专家库。(2)建立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制度。从已登记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以及我市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选拔、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有计划、分层次地安排进行专业理论和实务高级培训、赴省内外挂职在岗学习,并组织到社会工作发达的地区学习培训,为培养“本土”督导奠定基础。
(二)社会工作人才使用评价工程
1.加快民生领域社工人才建设。涉及民生的工作总体上都属于社会工作范畴。重点对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婚姻家庭等服务机构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开展系统化的专业培训。对老年人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坚持职业培训和岗位聘任相结合,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加快实现民政系统社会工作服务从业人员的“存量转换”,切实提高社会工作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
2.优先培养重点领域社工人才。坚持突出重点,率先在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区矫正、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领域加强社工服务人才建设,对学校、医院、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积极整合、提升、转化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鼓励发动本领域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培养适合部门需要、体现行业特色的社工服务人才。
3.重点推动城乡社区基层社工人才培养使用。城乡社区基层要注重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人才,鼓励、支持、推动参加各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提高社会服务专业水平,促进社会服务业发展。实施社会工作职业准入制度,认真研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定和相应的退出机制,逐步做到持证上岗。到2015年,80%城市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达到50%以上。30%以上的行政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并至少配备1名专业社会工作者
(三)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培育工程
1.加快组建社会工作协会,发挥社会工作协会在实施行业管理、团结社工、发展专业、服务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按照社会工作职业标准的要求,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准入门槛和标准化体系,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规范合理的运行机制,加强行业规范建设。
2.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加强社区基层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充分调动各种力量兴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积极性,重点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和民间性公益服务类组织,重点开展社区服务、妇女儿童服务、青少年服务、居家养老、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到2015年,全市建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3家,30%的城乡社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四)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保障工程
1.健全薪酬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制度,在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城乡社区的社会工作人才,经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每月给予相应的职称补贴;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的社会工作人才,建立学历、资格、业绩、岗位等指标相结合的职业薪酬指导制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障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加强表彰激励机制。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登记管理工作,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和完成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实行登记制度。新增社会工作岗位应聘用具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并登记为社会工作者的人才。在招录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公务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实践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全市人才表彰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社会工作人才要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六、工作保障
(一)健全工作格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发改、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计生、信访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组织部门做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民政部门作为市委领导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搭建宏观管理的组织平台,协调管理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要履行工作职责,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动社会工作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督促检查;其他社会管理服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要大力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公共财政支持体系,各部门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社会工作网站建设、社会工作宣传刊物、社会工作先进地区交流与合作、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培训考试等的投入力度。组织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公益性社团承接社会工作服务,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岗位购买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程序,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估,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人才建设财政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逐步加大民政部门运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慈善项目要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社会工作,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向社会工作领域。
(三)加强考核评价。社会工作人才作为国家第六类主体人才队伍和我市创业创新型人才之一,要通过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责任制考评体系和市级部门年度考核的内容。建立通报、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专项规划的实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系统宣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工作方法,宣传本规划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组织实施,宣传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展示社会工作丰富的职业内涵,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