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审核
| 文件名称: | 殡仪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审核 | ||
| 索引号: | 4305000006/2012-00044 |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解读 | 公开责任部门: | 民政局 |
| 发文日期: | 2012-09-2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生效日期 : | 2012-09-26 | 有效期: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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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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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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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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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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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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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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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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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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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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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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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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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固定的场所;
2、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合法的财产和经费来源;
4、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应符合《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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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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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登记申请书;
2、发展改革委的批复件;
3、主管单位同意筹办的批复件;
4、规划批复件、红线图;
5、土地使用证;
6、可行性项目研究报告书;
7、资金来源、资金数量及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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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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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
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我局的职权范围。同时,对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不同处理:
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例形式的 ,应当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5、专家论证,现场办公。
二、审查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按相关条件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审批
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草拟批复文件报局领导签发。下发文件。
时限: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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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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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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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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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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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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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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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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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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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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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9-535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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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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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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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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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
(夏季:下午 3:00-6:00)
办公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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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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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7路公共汽车至民政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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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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