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武冈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罗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光宇、刘涌涛、刘虎云、谢一之、蒋兴杰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钟忠,市人民法院院长蒋辉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学田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停车场和共享电单车管理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停车场建设和共享电单车管理工作,事关城市形象,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针对停车场建设与共享电单车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要聚焦“谁来管、如何管、优服务”三大关键,压实责任、精准施策。一要明确管理主体。确定庆丰公司为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主体,加快解决老鹅场等停车场接管投用;出台共享电单车管理办法,建立城管、交警、交通联合执法机制,严查违停、低龄骑行等行为。二要强化管理措施。停车场推行年卡月卡、开放机关事业单位车位、清理“僵尸车”;开展共享电单车专项整治,依法打击破坏车辆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优化站点布局。三要提升服务效能。建设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简化电单车投诉流程,加强节假日运维和未成年人骑行技防,引导规范骑行。
会议强调:为推动《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监督效能,各级各部门要聚焦行政执法协同不足、程序不规范、队伍能力不强三大短板,精准发力、务求实效。一要强化协同联动。梳理联合执法事项清单,推动常态化联合执法;建立与乡镇的违法线索快速响应“直通车”,明确转办时限。二要严格程序管控。对照《条例》统一文书模板,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三要提升队伍能力。分层分类开展案例教学和实操培训,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将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与绩效考核、职级晋升挂钩,对问题案件严肃倒查追责。
市监察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记者:刘洁 通讯员: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