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95号建议的答复
(2017)邵公复字第3号(B类)
市公用事业局:
我局于2016年3月收到市政府转来张小林代表提交的“关于取缔我市城区街道门面销售罐装液化气的建议”后高度重视,指定分管的副局长专门负责,治安支队具体协办。通过调研,我局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开展大清查行动。由贵局牵头,安监、工商、质监、公安、消防、城管执法局配合,对散布在城区的各煤气灌装点进行一次大清查,对未取得经营资质,营业场所未安装任何消防设施,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非法灌装点,先行取缔。
二、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城区各液化气灌装点要严格消防检查,各液化气灌装点要严格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严防恶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三、废旧钢瓶统一管控。检查中查处的过期、报废的液化气钢瓶,检查组要责令责任人将钢瓶送至检测站报废、存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是我局对该提案的意见,供贵局参考。
邵阳市公安局
2017年4月19日
抄报:市人大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贺宏飞 893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