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37号建议的答复
(2017)邵公复字第1号(B类)
市城管局:
我局于2016年3月收到市政府转来曾雄洲代表提交的“关于加大对城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打击力度的建议”后高度重视,指定分管的副局长专门负责,治安支队具体协办。
今年以来,我局配合贵局、安监等部门开展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对城区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我局通过调研,多次与贵局、安监局就城区禁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联系和商议,在市政府1999年通过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的基础上,共同起草了《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已从2017年6月5日起,在邵阳市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邵阳市公安局
2017年6月19日
抄报:市人大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戴艳辉 8932227